案例二:非法下载风险

房东A将自己的网络分享个2个租客B和C,有一天,房东收到了一张律师信,注明在某个时间,他的网络ip非法下载了一部美国电影,提出高额的罚款。房东A把B和C都叫来,但是大家都否认自己下载了这部电影。是否有法律途径去维护房东A和租客B和C的利益?

 

非法下载的侵权行为,首先由实施侵权行为的人负责任。不能确定侵权行为人的情况下,一般归责于网络的所有人(Anschlussinhaber)。

本案中,房东A及租客B和C都否认实施侵权行为,则侵权责任人推定为网络所有人,即房东A。如果房东A对其网络没有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,租客或第三人无论是否经其同意,都能轻易地使用网络,那么房东须对非法下载须负责。另外,即使网络所有人对防止WLAN被滥用作了妥善保护,一般也须就其免责的事实承担举证义务。比如说,房东A要准确证明,在非法下载行为发生的时间,他不在场并不可能从事该侵权行为。

德国法庭判例对WLAN所有人的责任问题争议不少,对其免责的证明义务要求也较高:例如,一些法院认为,按目前的技术标准,WEP密码已不能提供足够保护,使用 WPA2密码才算合理。再如,慕尼黑区法院一判例中(AG München, Urteil vom 15.02.2013, Az.142 C 10921/11),一房东作为网络所有人,因非法Filesharing被起诉,最后,他通过一购物账单上的准确时间、证人证词以及雇主出示的具体到分钟的工作时间表,作为其“不在场”证据,才得以免责。

本案的租客B和C对非法下载不承担侵权责任,除非有相关证据,证明其实施了侵权行为。